地下水防沉降方法
1、法制措施
上海市为合理开采使用地下水,有效控制地面沉降,近年来坚持“严格控制、合理开采”的原则,加大对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的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上海市给水处的统计数据,1996年至今全市近郊地区共压缩停用深井185口,地下水的开采量从1996年的1.5×1012m3缩减到1999年的1.04×1012m3,使本市地下水开采量又恢复到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1999年全市平均地面沉降量比1998年减少1.94mm。为继续保持地下水开采量负增长的良好势头,上海市政府做出决定,2000年全市地下水净开采量要比上年同比递减300×104m3。
2、工程技术措施
目前,国内外预防地面沉降的主要工程技术措施大同小异,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加强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监测工作,开辟新的替代水源、推广节水技术,调整地下水开采布局、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对地下水开采层位进行人工回灌,实行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计划开采和目标管理。
上海某地为减少因抽水引起的地面沉降量,采用了一边抽水、一边注水的办法,达到了降低地下水位的目的,又控制了地面沉降。对注水效果的验证表明,在抽水的同时进行注水可明显减少地面沉降。注水的效果主要是合理调节注入量,因注入量太多会降低降水效果;注入量过少,地面沉降又难以控制(唐益群等,2007)。
3、建筑物基础处理措施
查清地质构造,对高层建筑物的地基进行防沉降处理。在已发生区域性地面沉降的地区,为了减轻海水倒灌和洪涝等灾害损失,还应采取加高加固防洪堤、防潮堤以及疏导河道、兴建排涝工程等措施。
针对密集建筑群诱发地面沉降的防治,上海采用了很多工程措施,如浅层高压缩性土加固与改良、复合地基控制沉降、优化建筑群基础持力层及基础传力方式、优化建筑容积率及建筑平面布置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