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古代建筑的特征
湖北在我国古代是属于荆楚地区,其文化自然也与荆楚文化脱不了干系。湖北古代的建筑是属于荆楚风格的建筑,随着时代的发展,湖北地区虽然建立起了自己的湖北文化,但中间蕴含的荆楚历史又怎么能抹去。现在灿烂的湖北建筑文化我们依然能够看到荆楚文化的味道。下面让我们先了解一下湖北的古代建筑特点吧。
荆楚建筑在建筑类型上丰富多彩,主要包括:宫殿、宗庙、公府、馆榭、地下宫室、离宫、坛、祠、警鼓台、舞台、观景楼阁等。它们的种类和使用功能虽不相同,但始终流露着“天人合一”的思想。这基于与自然高度协同的楚文化精神——热爱自然、尊重自然,建筑镶嵌在自然中,仿佛是自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楚国的建筑重视人与自然的融合相亲的文化精神。以其楚楼阁为例,楼阁相当开敞,楼内外空间流通渗透,追求与自然的亲近;造型上运用水平方向的层层屋檐,环绕各层的走廊栏杆,极力削弱体型上的竖高感觉,使之时时回顾大地,仿佛对大地有着无比的眷恋;屋面、屋脊、装饰局部的曲线运用避免了造型的僵硬冷峻,优美地镶嵌在大自然中,仿佛自己就是天地的一部分,充分体现了人对自然的向往和崇敬之情。
建筑风格上,荆楚建筑的屋顶、木构件、飞檐等人性化设计,机智而巧妙的组合所显示的结构美和装饰美本身也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楚建筑的屋顶一般很大,并出现了屋坡的折线“反字”及以后的“举折”的做法。虽然曲度不大,屋角也没有翘起,刚健质朴的气势较浓,但也初步反映了“天人合一”的思想。
人字型的屋顶造型,既扩大了室内的空间感,同时有利于排水。类似的还有楚独有的干阑式建筑风格等,这些做法相比同时期的欧洲的平屋顶和中国北方穴居,更具有“人性化”设计和“天人合一”的思想,是古代楚国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木构件主要指柱、梁之外的悬挑受力构件斗拱,古老的“斗拱”系与檐口平行。迄今所发现的楚建筑异型木构件中有十分精美的拱形构件。木构件的“制作”主要指构造结合的榫卯技术,其本身不用一钉一卯,完全插接构成。源出于南方古老的干阑式建筑中的榫卯构造,为楚建筑所承袭发展,不但系列完备,而且技术先进。在承重结构过渡为装饰构件的过程中,无论从技术角度还是从审美角度都将两种功能结合得天衣无缝。终于成为其独特的南国风格。
建筑装饰上,楚国的艺术家们既看重人与自然的统一,充分表达个性的自由,可是又积极入世,回归到人本的理性现实。以其雕塑为例,在发掘的楚系墓葬中发现如:比细高腿还长一倍的长脖子鸟的脑袋上忽然长出了枝杈繁生、尖端锐利的成对鹿角来;昂首引吭、展翅欲飞的长颈彩凤偏偏要站到斑斓猛虎的背上去,而自己的背上却生出一对繁枝的鹿角;人首蛇身的补天女;双手擎万均的编钟乐架武士,是力的表现。
飞凤、鸣鸾、长蛇、奔鹿,还有鼓胀着肚子的具蛙在进行着一场只有现代人类才可能进行的水陆空交叉的立体大型混战,是人间善与恶的搏斗……这些作品,对于地下的死者,是欢送他们祝愿他们飞升上天上仙境,对于地上活着的人们,是鼓励他们面对自然、征服自然。
多数的雕塑作品是实用器物,把器形制作成许多种动物的形象,施以彩绘,以至浅高浮雕、镂刻等等,莫不表现出一种耐人寻味的艺术魅力,充满着浪漫情调,以供装饰陈设,赏心悦目。楚国建筑装饰以红黑两色的强烈对比为基调,这是由于当时楚人的审美观决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荆楚建筑始终是“天人合一”与“礼法、宗法制度”的联合体现。“天人合一”追求自然,“礼法、宗法制度”注重等级制和规矩,看似矛盾,但反映在建筑上,两者并没有截然分开。如“台”、“坛”等建筑形制是礼制建筑,但它们在布局上追求的还是“天人合一”的理念,二者并不矛盾。
总的说来,“天人合一”建筑观是楚国古代建筑的中心思想,是楚人的伦理观、审美观、价值观和自然观的深刻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