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丧葬习俗的讲究
古人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人都会有一死,赤裸裸来到这世上,也要赤裸裸的离开,但是,离开的时候要风风光光的,漳州文化中对待逝者的礼节可是很讲究的,往下看。看小编给你解说。
古时,漳州人办丧事常因迷信风水,企求吉穴而停柩不葬,棺材停放在佛寺、野外或家中,久的竟达数十年。南宋朱熹知漳州时,曾明令禁止这一陋俗,限一个月内安葬,“如违依杖一百,官员不得注官,士民不得应举”。但停柩不葬的陋俗并未禁绝,直到清代蔡世远还指出闽人有的“不修人事,专恃吉地以为获福之资,遂有迟至三年而不葬者”。清末,漳州还有贫穷人家将父母的灵柩停放在厅堂中,三餐时权当饭桌,全家围着棺柩吃饭。民国以来,随着科学知识的日渐传播,愚昧的停柩不葬陋俗终于慢慢消灭。
送终
在漳州,长辈寿数将尽,眷属要日夜守护在病榻前,子孙即使在异国他乡也须回来送终。病危者若为女性,还须及时通知娘家。老人濒危时,家人应先整理正厅,将神明及祖先牌位用红纸或米筛遮住,俗称“遮神”。儿孙要赶到病榻前,聆听遗嘱,死者临终有儿孙到齐才算“有福气”。现在漳州的风俗,老人断气后,儿孙要不断呼唤老人,期望通过呼叫将死者的灵魂招回阳间,这就是古礼“复”的孑遗,俗称“精神”或“叫精神”。呼叫一段时间老人均无反应,即可确信已经去世,下辈亲属一律下跪,脱下鞋帽,女性要披头散发,丧眷哀号痛哭,并在尸体未变冷之前及时为死者翕闭双眼,把四肢和头部与身体摆直。有的家庭在病人弥留之际,要请和尚、道士或长者为病人诵经。
旧俗,濒危者未断气之前,后辈不许啼哭,抑止不住悲伤也只能转身掩面抽泣。
发丧
发丧是办丧事的开始。辈分高的人要办得隆重,辈分低的人丧礼从简。
初遭丧事,孝子心情哀恸,不能视事。丧家往往要请亲族中德高望重,熟悉古礼的长者代主丧事,安排一切。孝子也要完全根据长者的吩咐行事。
长辈谢世,子孙应及时通知亲友,并告以大殓成服和出殡的日期,通知亲友参加丧事,也通知“有喜”的人回避以免冲克。
漳州人报丧,忌讳说“死”字,而改说“老去”、“无去”、“行去”、“过去”、“过身”、“过往”,小户人家死了人多以口头报丧,并请人互相转告。大户人家则要正式发讣告,包括由宗亲、姻亲、世交代告的写在红纸上的“公启帖”和孝眷自署的“白帖”。有的地方,死了祖辈要鸣钟鼓告丧。但死者若仍有直系长辈健在,则不能鸣钟鼓。
报丧时,死者的子孙要披麻戴孝,奔赴亲友家门口叩首报丧,对方均不必还礼。有的地方报丧者不得进入人家的门,如要送丧帖讣告,也只能从门缝塞入。报丧人来去匆匆,故漳州人讥行路匆忙者为“报死”。
搬铺
依古礼,老人病危时应将铺位搬到厅堂中,俾得以寿终正寝,并用敛衾覆盖起来。
漳州士人之家按古礼搬铺,让长辈“死得其所”。搬铺时,必须头在前,脚在后,如果病危者父母尚在世,则不能搬到正厅,只能将铺位安放在后厅或正厅的侧旁。该风俗也从漳泉带到台湾,《台湾通史》记载:“父母病笃,置床堂左,谓之‘搬铺',易箦之义也”。但民国以后,漳州民间大多是等死者断气之后才行搬铺。
死者断气后,子女(媳)要为其擦洗遗体,趁尸体尚未僵硬换上死者结婚时穿过的白色内衣裤,称“贴dah7肉衫”。然后将尸体移置厅堂中的铺上,死者仰卧,身上覆盖布衾(白布制成,镶红边,长足以蔽足,俗称“天地被”),也即“用敛衾”。死者头上覆盖白布,头下枕以砖块垫纸帛。死者在厅堂里的铺由三块木板拼成,丧事是死者单身上路,所以忌双,无论什么都要用奇数(单数)。
死者在厅堂里的位置依死者的辈分而定。如果是未婚而殇亡,则要放在角落里。一般的安放位置是男尸偏左,女尸偏右,头向内足向外,也有将死者横放在厅堂中以避免“担楹”。死在外面的尸体不能入屋,必须在屋外搭棚停尸。
帆绫
搬铺后要在铺前张挂“绫”(白布做成的幔),将死者遮挡起来,这相当于古礼的“帷堂”,漳州称“帆(张挂)绫”。以前漳州的大户人家有挂多重白绫以示隆重,多者达到九重。挂上九重白绫者,子孙须在死者身边守灵,不得走出绫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