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订婚习俗:下茶
扬州是中国有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从古便有着“竹西佳处,淮左名都。”的称呼。扬州的城市建筑大多是古风建筑,建扬州以来到现在已经有了两千五百多年的建城市。本期小编带你去扬州文化了解一下下茶。
下茶亦称“茶定”、“受茶”和“茶聘”,属于古婚俗“三书六礼”中的第四礼“纳征”的书部,对于“三茶”中的第一茶,全意为“受聘定之茶”。指代的是“纳征”最后核对“礼书”无误,相方家长点头认可这段婚姻,并在茶定后开始共同确定“迎亲书”。
故此在“三书六礼”中进行到“下茶”,那么出嫁方已经算得上是“他家之人”了,只是欠迎娶和圆房而以!
同样道理,只要相方父母完成“下茶”后,终止婚约就变成悔婚。被悔婚方有权取回全部聘礼和撤销一切因此婚姻所达成的承诺,并且悔婚方必须支付这次婚姻带来的一切物质性与会物质性损失。
毫无疑问,茶礼还是我国古代婚礼中最为隆重和麻烦的一个礼节部分。明·许次纾在《茶疏考本》中说:“茶不移本,植必子生。”古人结婚以茶为识,以为茶树只能从种子萌芽成株,不能移植,否则就会枯死,因此把茶看作是一种至性不移的象征。
所以,民间男女订婚以茶为礼,女方接受男方聘礼,叫“下茶”或“茶定”,有的叫“受茶”,并有“一家不吃两家茶”的谚语。同时,还把整个婚姻的礼仪总称为“三茶六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