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常说的三种情绪,贪嗔痴是什么意思
贪嗔痴在佛教文化中被称为是三毒,因为这是三种心病,而这三种心病一旦发作,就会引发熊熊烈火焚烧的炙热之苦。对人的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痛苦的来源。那么这三种情绪到底是怎么表现的呢?让我们一起往下看看吧!
贪,是对于喜好的过分偏执;
嗔,是对于讨厌的过分偏执;
痴,是根本的不明事理的实相而做出贪或者嗔的反应。
治疗此三毒的方法:
戒定慧是对治贪嗔痴的方法。
戒,是道德的有轨范的无害他人的生活标准,对治过分的贪心;定,是对于内心的专注和耐心的培养,可以对治过分的暴躁和没有耐心引起的嗔恨;慧,是对于生命以及宇宙实相的如实了知,从而对治愚痴。
贪是指染着于色、声、香、味、触等五欲之境而不离的心理活动,《大乘义章》卷五说:“于外五欲染爱名贪。”就是指的这个意思。佛教认为,众生生活于世间,以眼、耳、鼻、舌、身等器官与外界相接触,产生色、声、香、味、触等感觉。这些感觉能引起众生的利欲之心,因此叫做五欲。于此五欲执着并产生染爱之心,就成为贪。因此又以贪与爱为同体异名。
嗔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视、怨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大乘五蕴论》中说:“云何为嗔?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成唯识论》中则说:“嗔者,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嗔,不安稳性,恶行所依为业。”嗔是佛教所说的根本烦恼之一,与贪和痴一起被称为“三毒”。
痴又作无明。指心性迷暗,愚昧无知。《俱舍论》中说:“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佛教认为,众生因无始以来所具之无明,致心性愚昧,迷于事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于是产生我执、法执,人生的种种烦恼,世事之纷纷扰扰,均由此而起。因此痴为一切烦恼所依。《唯识论》卷六中说:“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碍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又说:“诸烦恼生,必由痴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