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1、首先,人民陪审员必须具有法官的职业道德。人民陪审员虽然不是法官,但在参与审判案件时,其具有法官的职权。这就要求每一名人民陪审员必须自觉遵守法官的职业道德,要具有公正、平等、廉洁、为民的意识,要自觉遵守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模范人民陪审员。
2、其次,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必须做到“庭审场上三分钟,庭审台下十年功”,努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化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熟记法律用语,提高自身的审判业务素质能力。
3、当前,对于人民陪审员的准入条件比较宽松,没有关于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方面的硬性规定,多数人民陪审员没有经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有个别陪审员在审判案件时只是坐在审判台上凑人数,在合议案件时要么一言不发,要么讲外行话,没有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这就要求每一名陪审员要加强学习,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学习的方法很多,结合具体案件学习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是比较好的方法,注重庭审现场上的司法礼仪。
4、在每次开庭前,审判员要认真查阅案卷或者向审判员了解主要案件事实及争议的焦距点,就该案有针对性地先学习一遍相关适应的法律类形的章节条款,对审判起案件来说大有好处。在庭审后认真总结,找出该案件的正确解决方法,积极配合审判员的审判工作尽快了结此案件,为自己的陪审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5、再次,人民陪审员必须保持案件判断的逻辑推理的思维能力,作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在陪审案件时虽然不能担任主审人,但必须保持其独立的思维能力、独立的意见。陪审过程中,在尊重主审法官意见的同时,要进行独立的思考,站在人民陪审员的角度来进行案件的分析推理判断,形成自己的见解,否则人民陪审员就成为审判台上的摆设,就起不到人民陪审员的真正作用。
6、此外,人民陪审员应当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促成揭案了结,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明和谐。人民陪审员的身份特殊,职责特殊的司法编外公证人员,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和人民群众朝夕相处,关系亲密,贴近群众,代表群众,最了解当事人的心理状态,陪审员和诉讼当事人形成了一种在法律面前公正平等的社会关系,而且多数陪审员在当地属于德高望重的长者。人民陪审员应充分利用这一有利的关系,积极配合案件主审法官做当事人的调解审判工作,不能粗鲁简单草率从事地工作,也可在庭外分别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