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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礼仪规范

更新时间: 2021-04-07 05:02:26

1、护理人员上班一律着规定工作服(夏季可着裙装)、帽工作鞋。

2、工作服应合体、平整,保持衣扣完整,无破损,无污迹带挂表、胸卡。

3、着浅色(肤色或白色)袜,工作服内衣领不可过高,颜色反差不可过于明显,自己的衣、裤、裙不得超露出工作服、工作裤的底边。

4、不佩带外露首饰,如耳环、手链、戒指、脚链等。

5、女同志发型:短发侧不掩耳,长发需盘发,头发周围固定,佩戴蝴蝶结,前刘海不得过眼。男同志头发整洁,不留长发。

6、可淡妆上岗,不留长指甲及涂有色指(趾)甲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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