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围的夜与雾事件原型
1、2004年天水围惨案的女主金淑英来自四川,丈夫李柏森原来是香港一名装修工人,两人1998年于成都登记结婚,婚后他们生了两个女儿,2003年起孩子们和李柏森在香港生活,次年1月金淑英携带单程证到天水围公屋(廉租房)与家人团聚,此时李柏森已失业靠领取政府救济金生活,金淑英曾想出去工作补贴家用,李却认为妻子的到来可以申请更多的失业救济金,不成想政府不仅拒绝了他的申请,并且以“母亲可以妥善照顾小孩”为由削减了李柏森的救济金。
2、家庭经济状况急转直下,小女儿私下告诉金淑英,父亲趁她不在时对她们有过不轨的举动,夫妻关系因此雪上加霜,李柏森稍不顺心就打砸家中的物品,案发后一位街坊感慨:“十个香港人就有一个精神有病的”,金淑英曾向社区另外申请公屋,然而根据香港的规定,获得香港身份证才有资格独立申请公屋,不可否认确有大陆妻子拿到香港身份证后离婚的例子,李柏森闻讯后殴打了金淑英,半夜将妻子赶出家门,邻居不堪其扰再次帮助金淑英找到了社工。
3、2月25日社工进行了家访,金淑英拿出两把刀说丈夫要杀他,社工并未当真,三天后金再次哭诉受到死亡威胁,社工将她和女儿安排到庇护中心居住,3月5日社区组织了一次调解会议,但夫妻俩均未到场,3月8日两名社工陪同金淑英和女儿回家,此后一个月邻居们反映李柏森把金淑英打得“快飞起来”,然而金淑英跑出去一阵还是会回家,4月9日,金淑英第一次向999报警,警员到场后发现金淑英腿部在流血,然而并未按照标准程序处理家暴,他们东一句西一句的聊天般的问夫妻俩,儿戏般的大事化小,案发后警员承认有“床头打架床尾合”的想法,不可否认有歧视内地移民的因素。
4、金淑英向警察承认她也打了丈夫,案件从家暴变成了家庭纠纷,真正原因是每当金淑英向外界求助,李柏森就以离婚威胁她永远见不到女儿,此时金淑英尚未取得香港身份证,倘若离婚就必须返回大陆,当晚警方调解后,金淑英被送往庇护中心居住,两天后的4月11日,李柏森电话威胁金淑英要带走两个女儿,爱女心切的金淑英向天水围警署求助陪她回家,当班警员让她去找社工帮忙,无奈之下金淑英一个人返家,一进门母女三人就遭到李柏森持刀乱砍,金淑英为保护女儿身中七刀毙命,两个孩子也未能幸免,李柏森自残后报警称妻子砍死了女儿并砍伤了他,次日在医院不治身亡。
5、天水围惨案后香港改进了该地区的福利制度和居住环境,然而时至今日,案发地天水围北区依然是香港贫困区域之一,这里80%的住宅是政府公屋,人口密度是南区的三倍,所属的元朗区连续九年蝉联香港18个区中家暴案件第一的“桂冠”,此案中李柏森45岁,金淑英32岁,天水围大量的陆港夫妻都是这样的年龄组合,随着近年来香港经济增速变缓,有些人离婚回了大陆,另一些人继续蜗居在胖一点都进不了厨房的公屋里,来之前以为嫁到了维多利亚港,来之后一辈子困在天水围,香港丈夫会不厌其烦的提醒她们“没有我你就没有今天”,“是我带你到香港来的”,然而也有一些女性获得了家庭的尊重,她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比丈夫更好的工作,“这个世界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的。当你有了出去工作的能力,你反而成了占上风的一方,他也不敢对我怎么样了。”一位曾经被家暴的内地妇女这样感慨道,天堂并不能带来幸福,想过好还是要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