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泰院杀人真实事件
1、事件经过
1997年以“梨泰院汉堡店杀人事件”主犯嫌疑遭起诉后,被判无罪的在美韩侨爱德华·李将以证人身份出庭即将以杀人嫌疑对亚瑟·约翰·帕特森进行的正式审判。此次审判距离2011年检方着手进行重新调查,以主犯嫌疑对帕特森提起诉讼已过14年有余。
2、事件调查
2015年10月7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刑事3部表示:“将在由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7部负责审理, 8日开庭的杀人嫌疑第一次开庭日申请传唤爱德华·李以证人身份出席”。
如果法院决定传唤李作证人,李将以目击者身份描述当时的现场情况。此前检察在2011年以谋杀大学生赵重弼主犯的嫌疑对帕特森提起诉讼,最近经过犯人引渡程序,已经将美方逮捕的帕特森引渡回韩国。
3、事件结果
检方以1997年4月3日下午10点左右,在首尔梨泰院某汉堡店洗手间与李一同用凶器反复刺杀致赵重弼死亡的嫌疑,按照《刑法》250条(杀人)和30条(共同犯罪)于2011年对帕特森提起了公诉,并将李视为共犯。
但由于李已经得到无罪判决,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检方决定不予起诉,让其以证人身份力证帕特森有罪。检方18年前以单独犯罪的嫌疑对李提起诉讼,遗漏了帕特森,因而备受批判。
帕特森在与律师见面时一直重复原来的主张,称“当时李刚吸完毒,在精神恍惚之下犯下了罪行,请大家为我祈祷,我想学韩语”。吴秉周律师说:“我多次对他说,如果杀了人,就应该像受害者家属道歉才对,但帕特森坚称:绝对没有杀人。
4、在时隔16年后的2015年9月,帕特森被押解回韩国,接受韩国司法机构的审判。一审和二审裁判部认为,帕特森仍不知反省,把责任推卸给共犯,因此对他判处2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