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买卖涉及哪些税费
1、营业税。房屋买卖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里面的“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羊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房屋买卖行为,卖方转让房屋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税率为20%。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4、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房屋买卖行为中的买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契税实行3% -5%的幅度比例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