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能打新冠疫苗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者。
2、发热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者。
3、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接种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
4、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5、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6、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者。
7、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
8、有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9、已经接种过其他疫苗患者不建议同时接种两种疫苗,最好能与其他疫苗相隔至少两周以上,尽量减少非预期的相互影响。
10、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