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种类
人民警察有四大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1、公安部门管理的公安警察,即狭义“公安”,包括治安警、户籍警、刑警、交警等。
2、国家安全部门管理的国家安全警察。
3、劳改劳教部门的司法警察、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
4、海关管理的缉私警察。
扩展资料
人民警察具体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