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期间改名和流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需要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在校大学生改名流程如下
1、学生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上写明更名原因。如果理由不充分,学校有权利拒绝其更名;
2、如果理由足够充分,则需要辅导员签字、系里主管领导签字,盖上系里的印章;
3、学校负责学籍老师签字、主管处领导签字,盖处室的印章;
4、学校主管领导签字,盖学校大章;
5、到派出所申请更名证明;
6、提供更名前后的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证明前后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为同一人;
7、以上材料齐全后,将材料报教育厅学生处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网上更改信息,然后教育厅审核通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