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是带薪的吗 育儿假是有带薪假吗
导语:育儿假的出现,不仅可以让父母多陪伴孩子成长,也可以鼓励年轻人多生小孩,好处多多。那么,大家清楚育儿假是带薪吗?育儿假是有带薪假吗?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育儿假是带薪吗
是带薪。全国妇联曾多次呼吁的“男女共享带薪育儿假”,有望在江苏首次落地。6月5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发布文件,明确提出“男性育儿假”概念。文件规定,女方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不少于十五天的共同育儿假。加上此前曾以法律形式固定的男性十五天的护理假,也就是说,女方在生育后,男方可享受最低三十天的“产假”。
许多人盼望的“共同育儿假”,在江苏已有了明确规定,这是个好兆头。尽管是征求意见稿,但政策善意明显,体现出了人本关爱,值得期待。
众所周知,虽然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有陪产假,但几乎没有男职工能真正享受到陪产假。按道理,陪产假是法规中明确规定的权利,男职工应当依法享受。女人在月子里身体虚弱,需要丈夫的精心照顾,陪产假看似是给男职工放假,其实是为了呵护产期女性。但就这种陪产假而言,用人单位往往掌握着绝对话语权,因为放陪产假就意味着劳动成本增加,用人单位当然不乐意,因而白纸黑字的陪产假,往往成了“法规白条”。
而“共同育儿假”就有非同一般的意义了。这不仅是名称上的改进,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回归了事物的本来,可谓名正言顺,利于落实。
其实如果说,生孩子是女人的事,但育儿绝对不全是女人的事,男人也应该参与。而且有研究表明,新生儿虽然不会说话,视觉也不发达,但他们的知觉敏感,父亲的爱抚,能对孩子日后形成坚强的性格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再者,“共同育儿假”让男性与女性的假期形成对等,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用人单位对女性就业的歧视,促进社会公平。
因此,首先我们期待江苏省的“共同育儿假”获得通过,付诸实施。此外,也有必要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以立法形式对“共同育儿假”加以确认并推而广之,让地方性政策转变为国家法律。这样,既可避免因地方差异带来的不公平,也能以假期福利的“一小步”,推动我国社会文明向前“一大步”。
带薪育儿假,成本谁负担
为化解“全面二孩”后的“不敢生”问题,连日来,类似“推行男女共享的带薪育儿假”这样的建议,无疑并不少见,如“延长产假”等。从“全面二孩”政策配套角度,这样的建议无疑也确有明显的现实必要合理性。
如果没有合理的负担机制,将“带薪育儿假”等生育成本都推给用人单位或家庭,那么在沉重的生育成本压力,不仅家庭依然“不敢生二孩”,而且用人单位的就业性别歧视也会进一步加剧。
但回到社会现实,从现实操作和可行性角度,“男女共享带薪育儿假”要想真正充分落实,接下来显然又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由此带来的新增雇佣成本,应由谁来负担,除了用人单位,是否还应建立更合理的分担机制?
比如,若“将产假从现行3个月延长至6个月”,就会增加3个月带薪产假,即便仅按每月3千元薪水,用人单位将新增1万元左右的雇佣成本,若“带薪育儿假”进一步上升为“男女共享”,相应雇佣成本还会翻番至2万元。按“全国二孩”实施后每年新增250万左右新生儿计算,整个社会因此新增的雇佣成本将高达数百亿元;而如果“共享带薪育儿假”不仅只适用“二孩”、也包括“一孩”,新增雇佣成本更将会是数千亿元。
要想有效“推行男女共享带薪育儿假”、确保其充分落实,显然不能仅靠“政府请客(给政策)、企业埋单”,需要构建一个更加合理的分担机制--除了企业等用人单位,政府财政也应对此给予分担,如通过减免税费、直接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补偿企业因此增加的雇佣成本。
如果没有合理的负担机制,将“带薪育儿假”等生育成本都推给用人单位或家庭,那么在沉重的生育成本压力,不仅家庭依然“不敢生二孩”,而且用人单位的就业性别歧视也会进一步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