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育儿假可以分开休吗 四川育儿假能分开休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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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育儿假可以分开休吗
可以分开休。在宝宝满3周岁以前,每年各自都可以放10天假啦。而且,这10天假既可以连休,也可以分开休。
2019年5月9日,《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2021年10月,记者从黑龙江省有关部门获悉,近日修正通过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设立育儿假,规定用人单位每年给予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10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
近日,又有一地职工将迎来“育儿假”,夫妻每年各可休10日育儿假!
《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法(草案)》提出,女职工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办法(草案)》提出,将女职工权益保护纳入妇女发展规划。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应当订立劳动(聘用)合同,并书面告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岗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与后果、职业防护措施和本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不得在劳动(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生育等内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资、福利待遇,限制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辞退,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四川育儿假相关问题
育儿假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育儿假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生效之日起,即2021年9月29日起开始执行。
员工申请育儿假,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员工申请育儿假需提交的材料应由用人单位根据规章制度予以确定。
根据《条例》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每年累计可以享有10天育儿假。
因此,用人单位可据此要求员工提交子女的户口本、出生证明等,作为员工申请假期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