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的格式
1、标题:决定的标题由发文机关(或通过决定的会议名称)、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如果是会议通过的决定,还应在标题的下方居中以括号注明批准、通过该决定的会议名称和通过的日期。
2、主送机关:决定的主送机关为应该照的单位或群体。普发性的决定没有主送机关。
3、正文:一般包括决定依据、决定事项和执行要求三部分组成。
4、决定依据要写明发布决定的背景、根据、目的或意义。行文要求简短明确。
决定事项的写法,因决定种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用于指挥工作的决定,这部分要写明工作任务、措施、方案、要求等,内容复杂时要用小标题或条款显示出层次来;用于批准事项的决定,这部分要表达出批准意见,如有必要,还可以对批准此事项的根据和意义予以阐述;用于表彰或惩戒的决定,这部分要写明表彰决定和项目,或处分决定和处罚方法。无论是哪一类的决定,决定事项都要写得准确具体,可行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