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认为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是
19世纪早期韦伯的论著中提出了理想的行政管理组织理论,是指建立于法理型控制基础上的一种现代社会所特有的、具有专业化功能以及固定规章制度、设科分层的组织管理形式,它是一种理性地设计出来,以协调众多个体活动,从而有效地完成大规模管理工作,以实现组织目标为功能的合理等级组织。其核心内容有:
1、权力的基础:主要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合理的理性权力实行管理。其组织管理过程中依赖的基本权力将由个人转向“法理”,以理性的、正式规定的制度规范为权力中心实施管理;
2、行政组织的特征:劳动分工、权威等级、正式的甄选、正式的规则和法规、服从制度规定以及管理者与所有者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