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十三不准是哪十三不准
1、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2、不准涂改,转借和伪造驾驶证;
3、不准将车辆借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员;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符的机动车;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检不合格的标准继续驾驶的车辆;
6、饮酒后不准驾驶机动车;
7、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8、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9、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要驾驶车辆;
10、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11、车门和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3-4轮的机动车);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3、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进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