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共同条令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内务条令,在总则中增写了发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等重要内容。对军人誓词和常见事故防范等作了修改与完善,增加了心理疏导、士官留营住宿等新内容。内务条令由原来的21章48节326条,修改为21章62节420条;新修订的纪律条令,增设了5类纪念章,并把军地重要表彰纳入个人奖励条件;一些科研评比和文体比赛奖项不再与奖励项目直接挂钩增加了10种新的处分条件,规范了“除名”处分项目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调整了对军官、文职干部的部分处分权限,取消了“取消士官资格”处分项目。纪律条令由原来的7章12节96条,修改为7章15节179条;新修订的队列条令,主要增写了新式轻武器操作和纪念仪式中礼兵行进的“礼步”等队列动作,以及晋升军衔、授枪、纪念仪式等新的内容,修改了坐姿脱帽和放帽等队列动作和一些过时的称谓。队列条令由原来的9章2节65条,修改为11章7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