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格格
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始仿明制,“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
以下情况可被称为格格:
亲王之女,封为“和硕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郡主,侧室所生女为郡君;世子及郡王之女,封为“多罗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县主,侧福晋所生女为县君;多罗贝勒之女,亦为“多罗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郡君,侧福晋所生女为乡君;固山贝子之女,嫡福晋所生女封“固山格格”为县君,侧福晋所生女不受封,称宗女;镇国公、辅国公之女,嫡福晋所生女称“格格”为乡君,侧福晋所生女不受封,称宗女;格格有时候也被用于尊称其他地位高贵的女性。例如康熙年间,内务府的报告中有称苏麻喇姑为“苏麻喇额涅格格”。无正式封号的贵族之女可称格格。清朝亲王的低阶妾有时也被叫做格格,位在侧福晋、庶福晋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