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性力与重力的关系
惯性的定义是:
一切物体总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除非作用在它上面的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
1、物理意义不同;惯性是指物体具有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性质;而力是指物体对物体的作用。惯性是物体本身的属性,始终具有这种性质,它与外界条件无关;力则只有物体与物体发生相互作用时才有,离开了物体就无所谓力。
2、构成的要素不同:惯性只有大小,没有方向和作用点,而大小也没有具体数值,无单位;力是由大小,方向和作用点三要素构成,它的大小有具体的数值,单位是牛。
3、惯性是保持物体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力作用则是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