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学业水平考试
湖南省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信息:
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省试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这一制度实施后,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取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成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学生档案中提供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成绩,供高校招生录取时参考。省级统考科目正式考试成绩,逐步按一定比例折算计入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涵盖普通高中课程学习领域的全部科目,是评价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状况的完整体系。学业水平考试由考试与考查两部分组成。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九个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