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遗失护照证件
1、到护照遗失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报案;
2、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签证受理大厅办理《护照报失证明》。需带上的材料为:报案回执、遗失护照的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外籍身份的证件(如:社保卡、驾照等)、两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此过程需2个工作日;
3、 持《护照报失证明》到所在国的驻华使领馆补办新的普通护照或者临时护照;
4、补办好新的护照或者临时护照后,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签证手续。签证补发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公安机关受理调查时间不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特别提醒:即便是免签入境的新加坡、文莱、日本等国人员也须办理签证,因为补办的新护照上没有入境记录,办理了签证才能顺利出境。
在护照补办和签证办理期间,如需住旅店,可以凭《护照报失证明》、《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回执》等办理入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