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一超六有
贫困户”一超六有“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住房安全保障、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贫困村退出标准为“一低五有”:贫困发生率低于百分之三,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贫困县退出标准为“一低三有”,即贫困发生率低于百分之三,每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
贫困户”一超六有“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住房安全保障、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贫困村退出标准为“一低五有”:贫困发生率低于百分之三,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贫困县退出标准为“一低三有”,即贫困发生率低于百分之三,每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