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如何财产保全
公有住房是不能财产保全的,因为现在公有住房的产权是国家的,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该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所以所有人只是共同居住人,但财产保全可以向法院起诉。
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但产权是国家的,个人无法进行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公有住房并不属于一个人,所以不能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