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酒镇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卖酒镇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
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4、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