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迁入条件及管理制度
北京户口迁入条件及管理制度有配偶具有北京市户口,结婚满十年且年龄达到45岁方可迁入。本地户口方是农户的,三年到五年不等。复员或者专业退伍军人,但是获得了北京市入户通知单。作为高新技术型人才,为了更好的进行技术研究工作而得到入户通知单。具有足够的资产可以在北京购买房产的人群。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