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远流长的阜新蒙古剧
蒙古族俗称“活在马背上的民族”,他们从小就会骑马驯马,跟着马匹绕着青葱草原为家,红彤彤的高原红脸蛋和纯白的哈达是蒙古族人民在人们心里的印象。那么,你想深入了解这个民族吗?就跟着小编一起了解辽宁文化吧!
1984年,经批准,阜新蒙古剧成为中国第九个少数民族剧种。20年前,中国戏曲志编委会认定阜新蒙古剧是中国新兴的少数民族剧种,将其写进了中国戏曲志。蒙古剧的出现,标志着蒙古族文化艺术的新发展。
历史条件
阜新蒙古剧是在阜新蒙古贞短调民歌(与草原长调民歌相区别)基础上产生的,是蒙古民族的歌、舞、扮、诗、骑、射的综合艺术。在解放初,阜新地区就形成了蒙古剧的雏型。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人口占85%的佛寺乡,是蒙古剧的发源地。1947-1949年,获得解放的佛寺村民间艺人编写和排演了《慰问军属》的短歌剧。把蒙古民歌“明月”曲调配用到了剧中,加上对白、对唱、扮演等形式搬上了舞台。此后全县有许多蒙古族村纷纷组织民间蒙古剧队改编蒙古民歌排演蒙古剧。到1949年,全县农村的业余剧队发展到了4个。其中,佛寺乡秧歌队于1949年春节编演了《新明月》,从送郎参军演到夫妻思念对话及对唱,内容非常感人,这成为了蒙古剧的胚胎。
蒙古贞自古就有“歌的海洋”之美称,传说三人同行二人是“达古沁”(歌手)一人是“胡尔沁”(说书艺人)。这是蒙古剧产于阜新的重要条件之一。到了50年代,人们把民歌体裁搬上了舞台。先后排演了《桃儿》《花儿》《羊山打虎》《爱社如家》《嘎达梅林》《达那巴拉》《翻身民兵却吉扎布》等剧目。
这时的剧中音乐主要是引用一种民歌原曲调,无论全剧多少唱段均重复一个曲子。无旋律变化,无节奏对比。到了60年代出现了新的剧目《兴格尔扎布》《三英》等剧目。表演形式较前有所改进,内容复杂,情节多变。曲调也有了变化,不限于一个曲目的运用。
形成与发展
1979年,党的民族文化政策得到重新落实,佛寺、大板、沙拉等乡相继恢复了民间蒙古剧队,蒙古剧又重新获得了新生。蒙古剧从此进入了复兴时期,剧中音乐也进入了发展阶段,不限于几十个曲子,在主旋律的基础上根据人物的性格和唱段的感情色彩,变化无穷。如《乌银其其格》《闹分家》等剧中用了20多支曲子增强了艺术感染力。这个时期先后排演了《王子争亲》《乌云其其格》等剧目。
1983一1984年,蒙古剧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剧中选用了好来宝、书曲、安代、民乐曲等,优美的民间音乐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民歌联缀的戏剧音乐体类。
语言上采用了蒙古族谚语、格言、成语、典故和歌谣等民间文学的词汇,形成了独特的语言风格。创作上不局限历史体裁和民歌故事体裁,同时还大胆尝试了新的反映现代农村改革的体裁。如《一筐葡萄》《两个儿媳》等。
蒙古剧艺术发展到今天,已趋于完善。乐队有文场和武场,以高音四胡、低音四胡、马头琴为主,配以捧笙木管、九音锣、横笛、二胡和提琴。有时也用三弦和烘托气氛的蟒号。武场有立鼓、大跋、大锣,配以小鼓、小铰节奏乐器有叮沙、木鱼,有时还用串铃。
音乐发展上,50年代只限于一个曲调的重复;70年发展到了以一首长歌曲调为主题音乐,根据人物感情变化加进了其它各种音乐;80年代发展到了长歌联缀体型,即剧中选取用不同情绪,不同节奏的民歌的曲牌,同时引进好来宝、书曲、民乐等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