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创建文明城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项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包括:
1、开展以社会公德为重点的全民道德实践活动,重点解决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穿马路、损坏花草树木的行为。
2、加强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服务和管理,重点解决流动人口在市区的就业、住宿、婚育、子女入学、法律援助、劳动保障问题。
3、加强市容管理和公共设施维护,重点解决窗口地区、窗口行业违章搭建、占道经营、乱张乱贴、抛洒滴漏、植被破损、门面不洁、垃圾乱放、便民设施残缺、灯不明路不平问题。
4、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着重解决无序存放、无照运营、私拉乱载、违章行驶、闯灯穿路问题。
5、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和社会治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