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评优考核标准表
考评项目
1、每学期初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与上学期工作总结的加4分,未交或未及时上交的扣4分。
2、每学期开展活动十次或以上者加20分,少一次扣5分。
3、开展大型活动者一次加3分(方案1分活动顺利开展1分活动后有书面总结1分)活动效果深远的加2分,一学年以来无一次大型活动的扣5分。
4、各社团之间密切配合交流合作,共同开展活动,每次加2分,最多加6分。
5、每次活动均有完整相关材料,若相关材料不完整酌情减分,减1到5分。
6、社团日常活动考核,加分根据社团日常活动考核情况 20到50分。
7、未申报活动便开展活动者发现一次扣2分,违规超过三次者通报批评。
8、凡社团开展活动,自行联系校外商业机构解决活动经费问题的一次加8分。
9、递交社团活动申报表但未开展活动者,视情节严重扣社团总分2到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