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义务兵与士官退伍安置政策
普通义务兵退伍安置政策。1:退伍3年内做生意不用交税。2:退伍做生意可以向银行小额贷款。3:有三等功的退伍金增加百分之五,二等功百分之十,一等功百分之十五。4:服役没有满12年的,由政府帮助自主择业。(也就是不安排工作了)5:就业后,兵龄转换为工龄,享受和别的相同工龄的相同待遇。6:当了几年兵,就可以少买几年的养老保险。7:退伍后可以去读书,享受奖学金等一系列政策,免费培训技术,纳入政府预算。
士官享受义务兵所有安置政策并有以下政策。1:服役满12年由县以上政府安排就业。(6个月内必须安排)2:在等待政府安排工作期间,按本单位的百分之80工资发放工资。3:服役满12年,结婚两年以上,可以由配偶户口,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政府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