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芝龙为何被杀
郑芝龙,生于1604年4月16日,字飞黄,原名一官,天主教名尼古拉,福建泉州南安石井镇人,明末清初东南沿海台湾及日本等地第一大海盗,最大的海商兼军事集团首领,先后归附明清两朝为官。
郑芝龙以东南沿海为基地活跃舞台的海商兼海盗,以其经营的武装海商集团著称,发迹于日本平户,为明郑势力的开始。郑芝龙在离开日本到台湾建立新的根据地,不仅建立了一支实力强大的私人海军,而且效仿明朝在台湾设官建置,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割据政权。
明政府无力剿灭郑芝龙便转而招安,1628年,郑芝龙受到明廷招抚,官至都督同知。不久清军入关,郑芝龙于1646年降清后被软禁北京;清朝利用郑芝龙多次招降其子郑成功不成,遂于1655年入狱,于1661年11月24日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