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国家主权的概念
1、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的含义是: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按享受权利的主体分,人权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权利;后者是指作为个人的社会存在方式的集体应该享有的权利,如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
2、国家主权,又称主权,指的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管理自己国家的最高权利。主权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特殊属性,是国家的固有权利。国家主权,是区分一个经济体的是否是一个独立国家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