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外币交易会计的核算原则
我国采用两项交易观点的第一种方法,遵循以下原则:
1、外币帐户采用复币记账。双币种记账、原币外币帐户、外币货币资金、本位币、外币债权债务。
2、企业发生外币交易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记录时,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作为折算汇率,也可采用发生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做为折合汇率,由企业自行选定。
3、企业因向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是用银行买入价、卖出价与市场汇价由此产生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4、对所有外币帐户的余额要按月末汇率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