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女方答辩技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离婚开庭女方答辩技巧有以下几点:
1、根据您准备的充分的证据,给您具体的要陈述的事实提供有力的证明。
2、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在情绪上要理智。
3、集中倾听对方的陈述,抓住对方漏洞或者证据薄弱的地方。
这样您可能可以分到更多的财产。要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要证明您有比对方有更好的经济来源,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