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被认可学历认证
但由于其新颖的模式,和每年飞速开展的项目之多,教育部也对其应接不暇。但由于其项目的限制性,和国内对于海外学历的要求,虽然教育部仍然对很多新的合作办学项目处于未知,但基于教育部认可的学历认证办理非做不可。
现目前教育部对于合作办学项目已出台详细的认证范围要求,其中规定要求:若是外国大学的合作办学项目,需要开展项目的学校、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和颁发机构获得教育部认可;如果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需要项目、学校为教育部审批通过,报有备案,所获学历也需要拥有教育部的认可。
而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则不属于认证范围内,也就是说合作办学项目不被认可是不在学历认证范围内的。这想必就会难倒众多小伙伴,毕竟大多数人的认知范畴中,不在认证范围就等于了无法认证。然而在对于留学和所获学历立体综合鉴定的学历认证中,学历认证并不仅适用学历学位证书作为鉴定结果。
同样,允许递交辅助申请材料的存在也证明了,申请者能够通过合适和满足条件的材料佐证自身所获学历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也就是说,不被认可的合作办学项目,虽然不在认证范围,但也不是不能够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