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一个对象应该只包含单一的职责,并且该职责被完整地封装在一个类中。单一职责原则是实现高内聚、低耦合的指导方针,是最简单却最难运用的原则,需要设计人员发现类的不同职责并将其分离。
2、开闭原则: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指软件实体应尽量在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
3、里氏替换原则: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里氏替换原则表明,在软件中将一个基类对象替换成它的子类对象,程序将不会产生任何错误和异常,反过来则不成立。在运用里氏替换原则时,应该将父类设计为抽象类或者接口,让子类继承父类或实现父类接口,并实现在父类中声明的方法。
4、依赖倒转原则: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它们都应该依赖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依赖倒转原则要求: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5、接口隔离原则: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在使用接口隔离原则的时候,需要注意控制接口的粒度,接口不能太小,如果太小会导致系统中接口泛滥,不利于维护;接口也不能太大,太大的接口将违背接口隔离原则,灵活性较差,使用起来不方便。
6、合成复用原则: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一般而言,如果两个类之间是Has-A关系应使用组合或聚合,如果是Is-A关系可使用继承。
7、迪米特法则-又称最少知识原则:每一个软件单位对其他的单位都只有最少的知识,而且局限于那些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软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