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费收缴标准2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每月缴纳会费的标准是个人工资的前二项(职务或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0.5%,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计缴会费。新来教职工会员每人会费交纳为(职务或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本院工作实际月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每月缴纳会费的标准是个人工资的前二项(职务或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0.5%,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计缴会费。新来教职工会员每人会费交纳为(职务或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本院工作实际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