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人身保险的领取
可以让被保险人写一个书面委托,带上保险合同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证明亲属关系)到保险公司领取。
简易人身保险定义:一种小额的两全人寿保险,其有固定的保险期限,兼有保险和储蓄的双重性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病或者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伤残或死亡,或者保险期满继续生存,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责任。简易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交满一定年限,被保险人可凭保险单向保险人借款,也可申请中途退保,领取保险合同载明的退保金。简易人身保险的特点在于:1、被保险人可免予检查身体;2、保险金额的年龄分期计算;3、保险费有固定数目,可按月缴付;4、保险期限固定分为5年、10年、20年不等;5、可多份投保。简易人身保险适用于工薪收入较低的阶层,是我国恢复人身保险业务时开设最早的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