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面包货车几年报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运营的封闭式面包车报废年限是8年,而如果是非运营的情况,根据规定并没有强制性的报废年限,只有车辆能够符合当地的尾气排放标准并且通过年检要求就可以一直开。
据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行业标准实施对原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中部分车型特征符合面包车定义的,即“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宽高比(指整车车宽与车高的比值)小于等于0.9,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核定车辆类型为小型、微型面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