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协议离婚所欠抚养费还给吗
如果仅是协商离婚,哪怕多次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并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那么实际上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是存续的,如果双方并无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没有欠抚养费一说,不必归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