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有什么经济补偿
没有经济上的补偿。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为了表扬捐献者的无私奉献、遗爱人间的精神,2008年5月8日,广东省红十字会在增城市万安园公墓设立了红十字纪念园,对于规范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引导民众移风易俗、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8年8月5日,英国卫生部发表声明,英格兰有望从2020年开始实施新的器官捐献制度,把现行的“告知同意”制改为“默认同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