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失业金是怎样计算的
中山失业金计算方式如下: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1年、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2、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期限增加2个月。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期限最长为18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