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养殖是不是野生动物
1、人工养殖是野生动物。
2、我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2003年8月下发了《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名单中列举了54种“可以从事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和经营”的野生动物,其中包含了野猪、果子狸、北极狐等,可用于科学研究、动植物观赏、医药卫生以及食用等。到底能否食用,还要具体看各省份是否有相关规定,比如2003年7月北京公布了《北京市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包括了哺乳纲、鸟纲、爬行纲、两栖纲、昆虫纲中的数十个目的1800余种陆生野生动物。其中就包含了果子狸,在北京,即使是人工养殖的依然不能食用。
3、野生动物,是指在大自然的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野生动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泛指兽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以及软体动物和昆虫类。狭义指除了鱼类和无脊椎动物以外的上述各类动物,即包括兽类、鸟类、爬行类和两栖类。按照野生动物与人类的密切联系程度,又可以将野生动物划分为野外环境的野生动物和人工繁殖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4、全世界的野生动物分为濒危野生动物、有益野生动物、经济野生动物和有害野生动物等四种。野生动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