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中十恶的特点及实质
1、谋反,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家的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
3、谋叛,谋叛是指叛逃到其它敌对国家。
4、恶逆,指打杀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
5、不道,无道。
6、大不敬,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不孝,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
8、不睦。
9、不义,指殴打、杀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
10、内乱,指与祖父、父亲的妾通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