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的程序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入党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4、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5、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6、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态度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7、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8、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
9、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10、支委会严格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