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1、当事人向继承人住所地、遗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涉及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
2、提交下列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机构受理。
4、公证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5、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当事人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书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1、当事人向继承人住所地、遗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涉及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
2、提交下列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机构受理。
4、公证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5、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当事人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书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