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盈盘亏的核算有何意义
企业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点时,应当编制存货盘存报告单,并将 其作为存货清查的原始凭证。经过存货盘存记录的实存数与存货的账面 记录核对,若账面存货小于实际存货,为存货的盘盈;反之,为存货的 盘亏。为了反映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 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借方登记存货的盘亏、毁损金额 及盘盈的转销金额,贷方登记存货的盘盈金额及盘亏的转销金额。
企业清 查的各种存货损益,应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期末处理后,本账户应无 余额。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借记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账户,贷记待 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一般冲减管理费用,即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贷记管理费用 账户。
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毁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 资产损溢账户,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若按增值税法规 的规定,盘亏、毁损存货涉及有关的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则还应将相应的进项税作转出处理。
对于正常的存货损失,会计处理等同于税法,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 对于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会计上分两种情况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即自 然灾害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计人营业外支出,而因管理不 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计入 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