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和合同
《就业协议书》,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接收函,通常是指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而出具的函件,是人事关系转移的一种文件,在计划经济制度时期极其重要的个人人事转移手续。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的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