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董事辞职的原则有哪些
1、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规定);
2、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
3、若董事辞职导致上述情形发生,则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或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规定);
4、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5、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本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